哎,真累!自己去商场逛了一个上午。为了弟媳妇昨天看上的那双鞋。 我决定给她买了。她今天去上海给女儿看孩子了,无奈之举又把弟弟扔在了家里。
早晨给弟弟打电话说买鞋的事。“他说:她看好你就给她买了吧,我给你钱。”
我只觉得弟媳妇这么多年和我那缺心眼儿的弟弟(竟管他自己不承认,人家是当教师的,对了,是校长。)没少遭罪,总是舍不得自己买点像样的东西。作为一个主妇,吃苦耐劳的不容易啊。 养大了两个孝顺又有出息的女儿,在这个家也是功不可没的。虽然有点小农意识,爱叨叨点儿。不爱叨叨的女人也不好找啊。但是,没有这样的媳妇还真不行。
昨天看好的鞋号码太小,高跟的她还穿不习惯。走来走去地看好一种矮跟儿的,样子也好看。过膝、全皮、特价600元。花了1200买了两双,这个价钱在冬天只能买一双。我其实不用买的,可看着真的很好就买了一双38号的,她脚小,就给她买了双37号的。本想等冬天给她,让她高兴一下。弟弟给钱就收,不然他也攒不下,不给也就算了。
让人懊恼的是回来一看37号的变成了36号,太小了,脚伸进去很挤,卖货的拿错了。当时我也没看,只觉得刚试过就行了。说实话就是看也看不见,没戴花镜。
我急忙拿去换,这个气呀。她们一个劲地道歉,说给换回来。可是,那双37号的被另一个人给卖了。因为断码才特价的,所以一个号码就一两双了。剩下的都是小号的了。别的样子都是大高跟。无奈,把钱退给了我。
唉!真是的,也是命中注定吗,就不能穿一双自己喜欢的鞋吗?我确定,她自己是绝对不能买这个价钱的鞋的。我也说过她:“都多大年龄了,孩子也结婚了,自己又有病,想买啥就买啥吧,钱有多少都不够,人,别做钱的奴隶。再者,又不是胡乱地瞎花。”唉!哪天再去找找看,给她买一双就好。心里也踏实了。
喝点儿粥去,消消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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