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东西很难割舍,既然它没什么用处也会不时的看上一眼。这种心情不是一个“恋”子就能了得的。
八十年代初,买一台缝纫机都得要“票”。而且这个“票”很难弄到。记得是公公托人弄了一张“票”给我,我花了半年的工资(170)元买回了我从小就喜欢的缝纫机。而且是飞人牌的,当时这个牌子也是很有名的。
小的时候妈妈就喜欢缝纫机,可总是买不起。我十二岁的时候在姥姥家学会了蹬缝纫机,后来学着做了一个裤衩,美滋滋的一穿——嘎亲家了(就是前后连到了一起)。经过反复的在姥姥家和邻居家练习我会缝制了简单的衣裤,还背着妈妈自己裁剪。做出的东西别人都很羡慕。
结婚的时候也没买起,婚后几年终于有了自己的缝纫机,真是好高兴。当时市面上卖的衣服很单调,特别是小孩儿的花样更少。我给女儿、侄女做各样的衣服,我自己和我先生也没少穿自己做的衣服,那感觉还真的不一样。 一直到九几年我才渐渐的不做了。市面上的品种多了,孩子也大了。缝纫机闲了下来,觉得放那儿都碍事,竟忘了它为我立下的汗马功劳。
前年夏天,小姑子说要用缝纫机,我爽快的答应了。 缝纫机到了她家,我想我用时去她家就行了。没过多久她把缝纫机五十元钱卖了。 虽然几十年了, 但它还新新的呢!就卖了五十元?我好心疼。她说:“眼睛有点花了,用缝纫机不如用手逢呢。”我能说什么?也没说给她、也没说借她,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我最喜爱的东西就再也看不见了。我在想:“是不是当初她要用的时候就是有人要买呢?”不然怎么一次没用就卖了呢?我倒不是后悔把缝纫机给她,只是不能忍受看不见它,不知它在陌生的家里怎么样了,很想它 ,也请它原谅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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